关于做好第104届广交会、第19届华交会
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外经贸局、市直有关企业:
第104届广交会将于10月15日-11月6日在广州兴行,商务部对本届广交会进行了重大调整,由一届两期调整为一届三期。每期展览时间由6天缩短为5天,撤换展时间为4天,三期均在广交会琶洲展馆举办,流花路展馆不再使用。
第19届华交会时间、地点、格局与第18届华交会基本相同。
为确保我市第104届广交会及第19届华交会各项筹展工作的有序开展,请各县(市、区)外经贸局和市直相关企业根据《衢州市有关交易会参展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衢外经贸[2007]42号)之规定,做好所属企业的展位申报工作(包括保证性、名优新特、招展性摊位),并将企业的书面申请材料初审汇总后于2008年8月8日前报我局贸发处。
衢州市外经贸局贸发处
2008年7月23日